重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第一条已废止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