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