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审批,将生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的;水土保持设施未经水土保持管理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