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消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单位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