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对消防公益事业进行捐赠。捐赠款(物)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公益活动,资助灭火救援中受伤、致残人员和牺牲人员的亲属。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