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城市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备案,并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备案,并书面告知理由。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