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错案和执法过错,是指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由于故意或者过失,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做出错误的裁判或者处理决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