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修改涉及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