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第五章 设施管理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城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设施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城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设施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实行有偿使用,实行站车分离,资源共享。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