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和促进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行为,保障捐献、接受等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倡导人道主义精神,发展医学科学事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