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天然橡胶保护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市、县人民政府应组织领导植胶地区乡(镇)与邻近的国营农场建立保胶护林联防组织,负责本地区天然橡胶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1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