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天然橡胶保护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全省各族人民有义务遵守本条例,有权监督和检举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天然橡胶保护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或奖励。生产保护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1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