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乡镇农业事业站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林业工作站、畜牧兽医站、水利水保(含渔业)工作站、农机管理站、多种经营站。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