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是在公民中普及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基本知识,使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