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