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不可移动文物中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核定、公布、备案和保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每三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