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第五条已修改古树名木保护实行属地管理。自然保护区内的古树名木,由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保护管理。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