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口条例/第四章 安全与维护第二十五条有效遇有旅客滞留、货物积压阻塞港口的情况,港口经营人应当立即向港口主管部门报告,港口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港;市或者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采取措施进行疏港,港口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指挥和调度。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