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口条例/第四章 安全与维护第二十三条有效港口经营人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港口发生危险货物事故、旅客严重滞留或者自然灾害时,港口经营人应当根据事故等级和危害影响程度,分别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