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单位和个人在高新区依法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以小额贷款和融资担保为主的信用担保服务。高新区逐步建立健全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