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鼓励单位、个人在高新区兴办科技园和创业园、创业服务中心等形式的孵化器以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

符合条件的科技园和创业园、创业服务中心等孵化器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经依法认定,享受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优惠政策。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