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已废止护堤、护岸、护库林木,由河道或水工程管理单位组织营造和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砍伐或者破坏。禁止采伐护堤、护岸、护库林木,水源涵养林木,水土保持林木。需要更新采伐的,必须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河道或水工程管理单位对其管辖范围内自营的上述林木进行更新采伐的,免缴育林基金。地方法规 ·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