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防雷减灾条例/第三章 防雷工程第二十三条已修改销售和使用的防雷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禁止生产、销售、安装、使用不合格的防雷产品。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