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第三章 优抚第三十八条已修改拆迁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拆迁人应给予及时补偿、优先安置。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