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喇家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已经批准的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保护方案。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保护方案如需调整或者变更,应当按原批准程序报批。地方法规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