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将准备提请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并将意见整理印发会议。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