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防教育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国防教育教材由省国防教育联席会议指定或者组织编写。教育、科研、军事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国防教育理论的研究。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