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对河道堤防工程进行维修和加固。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