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毗邻各类规划控制线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退让规划控制线。建筑物、构筑物需同时退让各类规划控制线的,应当以其中最大退让距离为准。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