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一条已废止为防治服务业环境污染,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