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全民健身工作的规划、组织,以及服务于全民健身的公共体育设施和其他体育设施的建设、使用及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