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林业、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教育、旅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在森林重点防火期内,各新闻媒体、气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无偿向社会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其他森林防火公益信息。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