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五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六十二条已修改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1994年7月15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