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审批机关和有关部门在审核、审批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