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砍伐古树名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每株评估价格的十倍处以罚款。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