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超过批准期限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费的五倍处以罚款。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