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承揽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向社会公告,同时移送有关资质审批机关处理。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