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投资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汽开区内的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依法为其员工办理失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