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已修改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90年9月3日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7年5月28日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02年3月30日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的《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