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纳入政府绩效评估。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