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检测检验机构,加强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形成应急科技支撑体系。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