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对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应当采取措施及时予以化解。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