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废止

网络与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和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制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保证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