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六章 信息安全保障第三十九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国家安全、保密、密码管理、通信管理等部门,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协调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