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已修改

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因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上级工会与有关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