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七条已废止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