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