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