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二章 预算审查和批准第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解读预算草案和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内容。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