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提高本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繁荣和发展公共文化事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