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提高本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繁荣和发展公共文化事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